樂生院保存價值早已被世界及國內文史建築專家學者認可,文建會亦於2005年12月12日定為暫定古蹟,依規定在半年的暫定期限內,應召開古蹟審查會議,但是因為種種原因,中央與地方均不審查,以致暫定期限失效,此後文建會邀請英國專業捷運工程顧問公司針對樂生保存與捷運共構評估,認為維修廠東移、軌道南移可保留90%樂生院區,工程延後4個月經費增加2.9億,但此案又遭捷運局以行車安全為由否定,但真的是為了安全上的顧慮嗎?高雄捷運、台鐵、英國專業的工程顧問公司所使用的規範手冊會不顧行車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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