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 TVBS 大學新聞獎
《TVBS大學新聞獎》自2006年創辦至今已邁入第四屆,獲得廣大學生族群的支持與迴響。希望藉由舉辦大學新聞獎提供青年學子揮灑新聞熱情的空間,讓充滿生命與創意的新聞提高作品能見度,發揮製作優質新聞的潛力。
採訪主題:台灣好精神 TVBS2009年的形象主題「台灣好精神」,象徵台灣人的魅力來自於我們擁有包容、努力、樂觀、融合等特質,讓台灣土地散發人情味和追求夢想的熱情。希望透過全國校園新聞好手的視野,帶領觀眾看到更多小人物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的堅持,持續為夢想、未來、信念所努力的精神。參賽作品限定2009年拍攝之首次參賽作品。
參賽資格:
1. 台灣各大學院校就讀之學生皆可。
2. 以團體名義報名,每組以一到三人為限,(包括文字、攝影、配音)
報名時間:98年7月1日起至98年11月20日下午6點整截止。
評分標準:主題內容 50%;新聞架構 25%;創意25%。
給獎方式:
1. 10組優勝隊伍可獲得1萬元獎金。
2. 由得獎同學親自播報並錄製成節目,在TVBS頻道播放。
參賽影片規格:
1. 以國語配音剪輯成2分鐘內之新聞完成帶,長度超秒將酌予扣分,超過10秒及以上者自動喪失參賽資格,不列入評分。
2. 普通會員單支影片上傳檔案大小上限為30MB。(若為付費之I’m Pro會員,則單之影片上傳大小上限為70MB)影片檔案格式不限。(上傳時會自動將影片轉為符合之格式)
3. 參賽之作品,要有標題及口白(以現行台灣新聞頻道所呈現新聞報導方式為主);為免觸犯著作權法,新聞中如有涉及版權配樂及圖片的使用,請檢附授權同意書,如經查違規,均不受理參加,相關法律責任自負。
4. 為確保評審的公平性,新聞結束之結語台呼,請以地點為統一格式,例如:記者台中報導;記者高雄報導等,請勿在影片中加入學校、科系、參賽者名稱或標示,違反規定者酌予扣分。
5. 影片作品要符合4:3的安全框,避免在電視上播出時會有畫面出框的情形,如出框情形嚴重會酌予扣分。
影片投稿方式:
1. 非Im- VLOG會員請先註冊並啟用個人VLOG,再將參賽影片上傳到個人VLOG中,並上傳一張個人照至預設大頭貼(要能清楚看見眼睛的個人照喔!)* 影片上傳請按 影片上傳* 大頭貼上傳請按 大頭貼上傳
2. 影片標題及影片標籤,需同步輸入『第四屆TVBS大學新聞獎』字樣。並且注意:上傳時,參賽影片來源須勾選『原創』。要記得將參加活動之影音的引用功能開啟,以提供本活動使用。
3. 完成後,請參加活動者務必將參賽影音網址,張貼在IM.TV公佈本活動之文章(或影片)的回覆區中。IM.TV工作人員將會在48小時內(不含假日),引用參賽影音至本活動VLOG,這樣便完成報名手續!
評審辦法:
1. 分初賽、決賽兩個階段。
2. 遴聘協辦單位教授與TVBS新聞部主管與外部媒體人士,參與本獎項之審查與評審作業。
3. 評審作品皆送交評審委員處進行評審。
4. 獎項評選標準與方式,由評審工作委員會訂定。
入圍公佈:
1. 98年11月30日(一)公佈30組初選入圍作品。(已於11月26日提早公布名單,入圍同學請在時限內寄送作品到TVBS)
2. 98年12月10日(四)公佈10組優勝作品。
3. 得獎作品錄影時間為98年12月27日(日),播出時間預計為98年1月3日(日)。
活動注意事項:
1. 請保留原始拍攝新聞帶檔案,以便作為獲選時提供使用,並於初賽公布日後3日內繳交,逾時未交者視同放棄於節目中露出,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2. 上傳之參賽作品如有毀損、畫質太差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
3. 參賽後需繳交學生證以便核對身份,資格不符者均取消參賽資格。凡經查證參賽者身份為非大學院校在校生(包含團體組每一位成員),於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競賽活動之後,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狀、獎金。
4. 參賽作品需是首次參賽,不受理已參加過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於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競賽活動之後,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狀、獎金。
5. 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即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由於入圍參展作品將於TVBS頻道上、IM.TV播映,抄襲、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經查證或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已發獎狀、獎金須交還主辦單位,有關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6. 進入複賽之得獎同學,需配合邀請進棚參加決賽錄影。
7. 投稿作品以自我創作為主,若有抄襲行為導致侵犯他人著作權,則需投稿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8. 投稿作品內容以不傷害他人為主,並禁止使用污衊、粗俗、色情之文字、圖片及影像,一經發現,除作品不予刊登外,也將列入黑名單。
9. 上傳後之作品,主辦和協辦單位有刊登、公開播放及轉授權公開播放之權利。
10. 本站為網友作品自由發表,不代表本公司立場,純屬發表者個人意見。
11. 請參賽者保留原始檔案或DV帶,並於初賽公佈日後3日內繳交,逾時未交者視同放棄於節目中露出。原始檔案或DV帶請寄『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51號8樓 TVBS公共事務部柯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第四屆TVBS大學新聞獎』。
12. 活動洽詢電話:(02)2162-8414柯小姐。
13. 如有未盡事宜,隨時補充修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