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 聯賽創始
世事無絕對,但籃球界有三件事情是八九不離十的---1.邁克爾-喬丹是NBA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球員;2.「大鯊魚」奧尼爾是90年代末最強悍的中鋒;3.「骨頭收集者」拉裡-威廉姆斯是世界上最好的控球手。
「骨頭收集者」入侵洛克
「骨頭」身高1米8,德州出生,加州長大,2001年背上球鞋到紐約闖蕩,打入洛克公園頂級賽事---EBC錦標賽。處子出鏡的「骨頭」馬上用眼花繚亂的運球和匪夷所思的過人動作征服了紐約的觀眾---不小心拿了個MVP。這種第一次在洛克露面就成超級明星的事情6,7年來都沒有發生過。被他吃掉的NBA後衛名單如下:賈馬爾-廷斯利,拉裡-休斯,拜倫-戴維斯,斯蒂芬-馬布裡......(不是球隊主力的這裡就不列了啊!說你那,那個留著爆炸頭的火箭隊的小子。)。2002年的EBC出了張集錦DVD,只有兩個球員在上頭有個人專欄:科比,和「骨頭」。
洛克球場邊的孩子們的話最能解釋「骨頭」竄紅的原因:「他讓對手看起來像白癡一樣!」(馬布裡,不是我在罵你...)
要是作為知識分子的您覺得孩子們的話不算數,聽聽快艇隊後衛昆廷-理查森怎麼說的:「他(骨頭)是街上最厲害的傢伙。」
EBC錦標賽的重大場次上都有DJ現場激情解說。比賽精彩之時,DJ常常會拖著麥克風衝到場內大吼大叫。如今每逢「骨頭」出場,眾DJ更是竭盡所能,阿諛奉承,隨著他運球的節奏喊「Bone...Bone.Bone.Bone...Bone...」。那年「骨頭」大戰廷斯利,輪到廷斯利進攻,DJ便唱「Mel..Mel.Mel..Mel Mel.」,「骨頭」進攻便是「Bone...Bone....Bone.Bone.」。一時間「Bone」「Mel」四濺,煞是好聽。 (Bone是英文骨頭的意思。廷斯利在紐約街頭的綽號叫「Mel mel the abuser」簡稱「Mel」) 好聽是好聽,廷斯利的心情可不咋地:「在印第安納混得不如意,回到街上還要給人耍?」怎麼耍的?看看下面幾張圖。
「骨頭」籃球教材---怎樣對付腦門光滑的NBA後衛?
(什麼?理查森在新秀賽上玩過?那是對呆頭布澤爾,這是廷斯利!大哥。)
要是以為「骨頭」和別的小子一樣只玩花的不管事,那你可錯了。「我相信得分得越快越好,」「骨頭」說,"很多人在沒人防守的時候玩那些花俏的動作,只想引人注意。我不一樣,我是個刺客,籃筐才是我的目標。」---當然,順便扭斷你的腳踝。
不過「骨頭」自己也還算謙虛,被人捧到天上了,還在FOX電視台甩出5萬美刀要和艾弗森或者科比在街頭單挑。那兩小子也不知嫌錢少還是心裡虛,屁也不放一個。(估計是嫌錢少,5萬美金給科比的鑽戒交稅都不夠)。放心,「骨頭」打算今年上NBA訓練營試試,要是打上了聯賽,誰都逃不掉。
「骨頭」的格言:「我的生命就是摧毀別人。你有名氣,那更好,我要的就是你的名氣。我就像一個超級劍客,幹掉一個敵人,就吸取他的能量。」
當然當然,人無完人。公平起見,不得不說一些安慰NBA後衛們的話,廷斯利那天也有幾個漂亮的過人......至於「骨頭」去NBA---他個子太矮,速度和彈跳都不是太好,不愛傳球,要上室內場地搶馬布裡之流的飯碗,還須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