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熱情與創意全開、讓快樂與希望翱翔,讓汗水與淚水激盪、讓努力與付出發光。陽光照亮了我們愉悅的腳步,踩踏著生活裡每個心eye的節奏,夢想是超越現實的解藥,飛旋著故事裡每個我們eye上的美好,於是、行動加速了歡笑與心跳,在璀璨的戲劇、深邃的紀錄、繽紛的樂章與絢麗的動畫裡,招招手、擺擺頭,我們高呼:「5、4、3、2、1,讓我們一起Let’s Shine!」
我eye臺灣,是一種對臺灣的觀點、觀察、注意、注目、見解與判斷,也是一種對臺灣深切的期盼與真誠的依賴,那是一種讓愛淡淡發酵的方式,於是、我總是喜歡站在這兒,靜靜的eye著你的一舉一動與一顰一笑…
【報名參賽注意事項】
- 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及隊員姓名,隊長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之隊長,但得為其他團隊之隊員。
- 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自網路報名與上傳,參賽者應先於活動報名頁面註冊後,於參賽上傳時間內,將創作之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
- 參賽者於上傳時,應自行於動畫、紀錄片、戲劇與音樂影片(MV)四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
- 參賽者應對參賽作品撰寫簡單且清楚之介紹。
- 入圍名單公布後7日內,入圍者應檢附版權與製作證明及符合第捌點第四款規定之授權同意書,連同完成影片光碟1片、3分鐘內入圍感言影片、劇照與文字介紹等電子檔資料光碟1片,逕寄或親自交付行政院新聞局綜合計畫處(臺北市天津街2號)「我eye臺灣工作小組」,俾利製作入圍作品紀念光碟;違反者,取消其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 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紀念光碟;參賽者、入圍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 詳情請參閱報名須知(請至「精采下載」區下載,或上TAVIS.tw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台參與討論。
客服電話:02-271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