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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力夯繼拖車篇後,再度有新力作網咖篇在官網上發表。這樣的廣告創意模式,如用當代新語言來說,就是所謂的山寨版廣告。其實台灣有些廣告創意,都來自於國外的翻版,只不過因為國外的廣告作品,幾乎只有廣告人才會看到,所以本地業主還會以為廣告公司提的創意有多棒,其實有時是有待商榷的。 而馬力夯的廣告,與競爭對手的廣告模式如初一撤,為的是要打入相同的市場,但反觀其他兩種品牌,一是周潤發長期的品牌經營,二是以「妳累了嗎」的廣告主軸來發展,其實都有一系列的作品,如今馬力夯用當今被物化的廣告明星來代言,為的是搭上明星話題潮流,但它與周潤發不同的是周潤發早有相當水準的形象可言,而瑤瑤本身卻無。 二十年前在念廣告時,就知道不要物化女性,但如今這樣的廣告一味地被播放,是不是哪個環傑出錯了呢?如今網咖篇的廣告在官網上公佈,看完之後,發現幾點瑕疵:一、打線上遊戲的手是這樣放在鍵盤上的嗎?一看就知道擺樣子的打法;二、鄰座男生抓住她手時,為何左手也放過來摸,這跟我們平常用滑鼠不動時的感覺不同;三、後面回馬槍的那句話,口條不順是可造成話題的事件行銷,但剪接時的秒數控制卻有所延遲。 其實看到這樣的廣告密集曝光,代表廣告主積極想介入這市場,如此粗糙的手法或許在二十年前是管用的,但當下的社會形態、教育水準等等的提升下,再製作這樣的廣告,不是自我矮化潛在消費者的審美觀嗎?想想品味兩個字,其實就是審美觀,這樣就是品味嗎?還是這樣就是美呢? 品牌形象如此被定位之後,以後要提升品牌形象,就必須花更多力氣才能拉抬,但這都要看消費者市場在哪來決定,但別忘了,即使中低階層的人,也會喜歡美的東西,希望別在用以前的刻板印象來做廣告訴求,這樣除了有可能會激怒消費者外,也有可能喪失產品購買力。畢竟廣告要考慮到許多環節,而且要具有銷售力,這樣才是商業機制下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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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訴求
美觀嗎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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