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9 10:30

郵局寄來一張通知函,上面寫阿罵的名字,說她郵局有本息$3705元,

五年未動用帳戶,變成懸帳戶,請儘快處理。

因為丫罵她的存摺和印章、身份證早早就處理掉了,

想說要領出來,應該很麻煩。

所以剛打電話去郵局問了,接聽的人員說,那請她的子女繼承人來領就可以,

我問孫子可不可以,他說若還有子女繼承人,就要由其一人來辦理,

噗~丫罵的小孩只剩姑姑一個,她都六七十幾歲了,

所以交由老媽再去郵局再問看看,能不能由媳婦辦理,

若還是不行,就只能通知姑姑,看她要不要去領這筆錢了。

~人都走8年多~居然這時候才寄通知函~粉怪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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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心2009/12/29  14:42 發表
有時候喔..這些文件的處理..真令人匪夷所思
文件旅行常常耗時又耗人力~@@
版主於 2009/12/29 15:11回覆
嗯..我對台灣機關真是失望透頂,作事慢吞吞又少根筋
這件事就交我老媽去處理,她現在退休,整天閒閒待在家也沒事
讓她出去辦點事也好(>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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